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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班課程模組


一、傳播學系碩士班課程地圖

二、傳播學系碩士班課程時序表
(1)傳播學系碩士班時序表

112學年度傳播學系課程時序表(碩士班)-1120420-中英版
111學年度傳播學系課程時序表(碩士班)-1110927-中英版

110學年度傳播學系課程時序表(碩士班)-1110927-中英版

(2)傳播學系碩士班學期課程時間查詢(依系統變更為主)【請點選】

三、傳播學系碩士班修業說明
(1)修業要求
傳播學系碩士班修業年限為二年最長得延長二年,修業前二年每學期修課學分數不得少於9學分,不得多於15 學分。學生因情況特殊,經系主任同意,至多可於當學期加修或減修6學分。本所畢業學分數為27學分,碩士論文6學分為必修,學分另計。日間部學士班大四以上學生得選修碩士班課程,每學期以三門課為原則。
 (2)選課規定
本所課程除必選修課程二門外,其餘均為彈性選修,以提供學生多樣的選擇。學生可跨校、跨所選修課程,以三門為限,且必須與本所課程或研究生撰寫論文相關,碩一下學期至選定指導教授;之後,由指導教授審核。本所修課成績以七十分為及格,未按規定選修本所課程者,雖完成畢業學分,亦不得申請論文考試。
 (3)學分抵免
1.轉所生與重新考取本所之研究生抵免學分數,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及所務會議依個案審核處理之。
2.抵免學分之範圍、抵免原則、不同學分互抵後之處理、申請、審核及登記等,均依本校「學分抵免辦法」之規定。前述規定未能涵蓋者,提報所務會議討論,通過決議後送教務會議核備。
 (4)有關本校碩士班各所之大學先修課程,成績不應列入學生學期總平均分數計算,且該科成績旁應有註記(例如:☆或※號)是屬於大學部課程。
 
四、傳播學系碩士班論文申請說明

◆申請指導教授及論文題目

(1)碩士班研究生得於修業第一個學期結束前,得就個人志趣、學術背景、專長與研究領域等訂定論文題綱,選請指導教授,並由所長聘定之。
(2)選請指導教授以本所專任教師為優先,其次依序為本系專任教師、本校專業領域相符教師。如因特殊需要,必須選請其他大學教師為指導教授時,必須徵得所方同意;校外指導老師需要搭配一位本系專任教師為第二指導老師。
(4)申請日期:第一學期在10月1日至10月31日;第二學期在4月1日至4月30日。
 

◆論文大綱計畫審查暨資格論文點數制度

研究生申請論文口試之前,須先通過論文大綱計畫審查,或是以資格論文獲得點數兩點(含)以上。前開兩種辦法說明如下。
(1)論文大綱計畫審查
1.論文大綱計畫審查自100學年度碩一新生起適用。論文大綱計劃口試,採隨到隨審。
2.口試委員有三位,由指導教授商請系上、校內或校外委員,口試委員與畢業論文口試委員不一定要相同。
3.指導教授不領取口試費,其他委員每位1500元,由口試學生自行準備口試費3000元。
4.論文大綱計畫審查通過後,經指導老師同意可於一個月後申請畢業論文口試。
(2)資格論文點數制度
研究生申請論文口試時,必須同時通過資格論文審查,資格論文條件認定如下:
(1)就學期間獲得國內外學術性期刊刊登,或同意刊登函之論文,一篇或一篇以上。
(2)就學期間於校內外學術研討會發表之論文,經主辦單位認證者,一篇或一篇以上。
(3)本所研究生至少需獲兩點(含)以上,方可通過論文寫作資格。點數換算方式如下:
A.期刊-四點(國內)、六點(以經TSSCI、SSCI等認證之期刊為主)
B.研討會-兩點
C.聯合撰寫人:點數依撰寫人數平均分配。
D.如重複投稿,例如研討會發表稿件,亦獲期刊採用,則取最高點數(即期刊點數)計。
 

◆論文口試

(1)畢業論文類型
本所畢業論文撰寫類型計有:「學術論文」,請依研究興趣擇一撰寫。
以「學術論文」為學位論文者,請填妥「學術論文研撰計劃表」,經指導教授簽名認可,始可著手撰寫。
(2)碩士論文完成方式說明
本所畢業方式多元,依據論文類型、論文大綱審查與資格論文點數制度,研究生有四種方式完成論文,說明如下,或見圖一所示。
1.以「學術論文」為學位論文者,得任選論文大綱審查或資格論文點數制度,通過後,即可進行論文口試。
2.以「實務報告」為學位論文者,得任選論文大綱審查或資格論文點數制度,通過後,即可進行論文口試。
(3)時間規定
1.申請學位考試:第一學期自10月1日至12月31日;第二學期自4月1日至6月30日止。
2.論文口試舉行:第一學期從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;第二學期從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。
(4)碩士論文口試委員,至少一人是校外專任教師。
(5)碩士論文口試前,應提論文口試時間申請表。申請時間請依學校行事曆規定期限內辦理。其他申請論文口試相關規定,請參閱教務處網頁(https://reurl.cc/WXE505 )。
(6)論文口試申請人應繳交下列文件:
4. 考試委員聘書(系辦製作)
5. 歷年成績單一份(請至教務處列印)
6. 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修課證明(http://ethics.nctu.edu.tw/)
7. 「Turnitin論文比對系統比對」結果資料
※若是以「資格論文點數制度」請繳交學術期刊或研討會發表證明。
(7)論文須完稿且裝訂成冊,論文封面及書背格式(見圖書館網站→學位論文系統【下載專區】)
(8)論文口試原則在本校舉行,時間、地點由所方安排。如因特殊情形,可至他校舉行,但以大專院校或學術研究單位為限。
(9)口試當日,所助理將口試成績密封送至教務處註冊組。
(10)Turnitin論文比對系統:圖書館網站→資源查詢→Turnitin論文比對系統(https://reurl.cc/Rb6p9n )
(11)若口試後「論文題目」有修改,需重新提供新的「Turnitin論文比對系統比對」、「無違反學術倫理聲明書」。

 

◆學位授予

口試通過後一個月內應備妥下列資料:
1.口試委員簽章之論文四本(送所屬系所平裝2本;圖書館平裝1本;教務處平裝1本)。
2.口試委員簽章扉頁請依規定格式處理,並將複印本裝訂於平裝本內。
3.論文上傳請參照本校圖書館相關規定。
(見南華大學博碩士論文系統:https://ndltdcc.ncl.edu.tw/nhu/download.php )
4.學生自行登入校務行政系統之「網路離校申請系統」,並於網路上填妥畢業生離校基本資料,即完成辦理離校手續,至教務處領取學位證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