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系於八十八學年度起,開設「媒體實習」選修課程,以使大學授課與媒體實務相結合,並欲學生學以致用,與業界順利接軌。至110學年度年改為「媒體實作與專業倫理」課程,藉由實作,學生將能先行熟悉媒體組織、文化、就業資訊等等,為進入職場預先熱身。
一、 課程規定
(一) 「媒體實作與專業倫理」課程必修2學分,於每學年度上學期開課,開放大三至大四學生申請媒體實作,實作期間可在暑假或學期期間進行且必須完成160小時。
(二) 職場體驗單位包括電視公司(無線電視台、有線電視台、系統台)、廣播公司、報社、雜誌社、出版社、多媒體公司、廣告公司、公關行銷公司等傳播媒體及校內南華網路實作電台、電視台、e學苑,校內每單位2人,欲實作者可向系上提出申請。
1. 由系上發文向實作單位爭取實作名額,並提供予修習媒體實作課程之學生。
2. 學生申請單位:學生提出實作單位申請表,由承辦人於媒體實作委員會提出申請,必需經委員審核認可。若申請單位未經審核,或經審核後不符規定者,概不承認其學分。
3. 選擇校內南華網路電台、電視台、e學苑媒體實作者,向本系媒體實作委員會提出申請,並經審核通過。
二、 媒體實作與專業倫理課程應繳交資料
學生預選媒體實作課程後,逕往各相關單位進行實作,返校上課時,須繳交以下資料,並製作成冊。
(一) 簽到表
(二) 媒體實作課程照片
(三) 媒體實作課程A2海報及一分鐘影片
(四) 媒體實作課程心得
(五) 媒體實作課程建議
(六) 媒體實作單位之簡介
(七) 學生對機構滿意度調查表
(八) 機構對課程及學生滿意度調查
(九) 學生考評表
三、 媒體實作與專業倫理課程成績計算標準,總分100%
(一) 交申請資料、每階段該交資料的配合度10%
(二) 實作單位評分40%
(三) 實作報告課程建議、心得、實作照片等30%
(四) 成果發表會表現20%。
四、 本課程以到職場實作為主,如因個人或外部不可抗力因素,導致無法到職場進行媒體實作者,提經媒體實作委員會審議通過,可用專題競賽代替。
(一) 本系將以「南華大學職場體驗實施要點」第三條第一點「結合業界師資共同指導之專題研究或製作」、第二點「參與執行產學合作計畫」予以採認,且該作品須參與各項校內、外專題競賽。
(二) 參賽學生須填妥附件「傳播學系專題競賽基本資料及評估 表」,由指導老師簽名後,經本系媒體實作委員會審查。
(三) 專題競賽之作品、劇本或計畫書須於本系媒體實作發表會發表,並邀請二位以上校外專家學者予以評分。
(四) 媒體實作與專題競賽作品需具傳播領域專業性與相關性,不得為大一至大三課堂作業。
(五) 專題競賽之作品得結合大四畢業專題進行,但須經畢業製做指導老師同意。